去年年底,盛天東郡6棟一戶業主到客服前臺辦理收房手續,卻拒絕繳納空置費。該業主認為,物業費應該是什么時候收房什么時候算起的,雖然物業早都通知來交房了,但是自己沒有真正來收房,所以不應該交這段時間物業費,也就是所謂的空置費。為此,物業客服人員努力向該業主解釋:我們不是亂收費,這是按照相關規定來收取的。經過多次溝通后,該業主終于愿意繳納空置費。
那么,為什么沒有來收房還要交物業費呢?
按常理,大家都會覺得,我來收房,或者是住上了才要交物業費?為什么我都沒有來收房,沒有來住還要交物業費呢?有這種疑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什么時候開始交物業費、不經常住也要正常繳納物業費,這些不是物業公司自己規定的,是有相關法律法規做依據的。《關于住宅小區空置房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問題的通知》南價格[2005]145號規定:開發建設單位正式通知入伙的物業,就算是空置房,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所以,物業費其實是從交房之日算起的。小區交房,也標志著物業管理正式面向業主服務,客服、保潔、綠化、秩序、工程等各項配套服務都將展開工作,如果不按時繳納物業費,那么這些服務品質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所以為了維護小區的干凈整潔、安全有序,為了保證設施設備正常運行無故障,希望大家對物業服務工作多一份支持和諒解,按時繳納物業費。